委托公司因为临时用工找到了原告,工期7天,原告受伤,委托公司已经支付相关费用,但是原告却认为与委托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诉至法院。公司找到王律师后,王律师及团队成员就案件具体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行了整理。分析出答辩观点:首先原告在之前就是打零工的,就是哪里有活去哪里,干几天
劳动纠纷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本案例用人单位以自己是强势地位的出差费问题对劳动者提起了诉讼,是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的;企业在招录劳动者时,应就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告知,并由其本人签...1、劳动纠纷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本案例用人单位以自己是强
本案件给予广大劳动者的启示是,维权需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主张,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受到保护。本起案件经过两审,律师本人与企业和劳动者都进行了有效沟通和调解,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在此,本律师需要...案例点评模板:1、本案件给予广大劳动者的启示是,维权需要在法定诉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0102民初2592号原告:郭某,女,汉族,住沈阳市皇姑区。委托代理人:汪广玉,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浩然,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0102民初2592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0103民初13395号原告:施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浩然,辽宁冠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尹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莹,辽宁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关某,委...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辽0103民初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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